股票配资服务中心 物产金轮: 关于不向下修正“金轮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04 21:19 点击次数:161
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伍洁碹表示:我们很高兴继续拓展认可证券交易所范围,并将阿联酋两家领先交易所纳入在内,容许更多中东的发行人在香港申请上市。中东是经济增长最迅速的地区之一,香港交易所希望帮助中东企业利用香港市场接触到多元化的亚洲及国际投资者群体。我们亦会继续发展多元化的市场,为投资者提供更多投资选择,同时巩固香港作为亚洲领先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格隆汇7月19日丨华西能源(002630.SZ)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国家一直在支持和推动清洁煤电和生物质发电的发展。公司具备自主研发设计、并可批量生产制造超临界成套锅炉的能力,为国内少数几家拥有超临界高新锅炉技术研发和生产制造能力的企业之一。公司自主研发的生物质炉燃料锅炉适应性广,具有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公司拥有生物质燃料锅炉发明专利。公司在生物质发电领域深耕多年,装备技术处于行业领先水平。产品广泛用于国内,并出口多个海外国家和地区。
证券代码:002722 证券简称:物产金轮 公告编码:2024-043 债券代码:128076 债券简称:金轮转债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司(原名“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 15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低于“金轮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已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金轮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仍 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2024 年 8 月 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在此之后(自 2024 年 11 月 8 日起算),若再次触发“金轮转债”的转股价格向 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金轮转债”的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514 号”文核准,公司于 行总额 21,400 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9]707 号”文同意,公司 21,400 万元可转 债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轮转债”, 债券代码“128076”。 (三)可转债转股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 结束之日(2019 年 10 月 18 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 日止,即 2020 年 4 月 20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4 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14.96 元/ 股。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实施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派 2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根据相关规定,金轮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起由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派 1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根据相关规定,金轮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起由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派 1.5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根据相关规定,金轮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起 由 14.66 元/股调整为 14.51 元/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3208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 开发行 31,070,831 股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相关规 定,金轮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起由 14.51 元/股调整为 13.87 元/ 股。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4 日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派 1.1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根据相关规定,金轮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3 年 7 月 4 日起由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派 1.9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根据相关规定,金轮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7 月 4 日起由 (五)可转债回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和“金轮转债”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 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金轮转债”的附加回售条 款生效。本次回售申报期为 2023 年 9 月 20 日至 2023 年 9 月 26 日,根据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相关文件,“金轮转债”本次共回售 10 张,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金轮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 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 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 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 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 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说明 (一)关于前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说明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不向下修正“金轮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 修正转股价格。从 2024 年 7 月 8 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金轮转债”的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金轮转 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二)关于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说明 自 2024 年 7 月 8 日至 2024 年 8 月 7 日,公司股票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低于“金轮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已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经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 的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决定本次仍不向下修正“金轮转债”转股价 格,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2024 年 8 月 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7 日),如再次触及 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之后(自 2024 年 11 月 8 日起算),若再次触发“金轮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 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金轮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四、其他说明 投资者如需了解“金轮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可查阅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敬请 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